聚焦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
昨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夏静、戚永宏、郭子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庆昆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凤伦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邢敦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董国权,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毕春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昆明市部分市民经申请旁听本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草案)》《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修订)》及《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会议表决通过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等。
经会议表决通过,因职务变动,决定免去刘燕琨的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谭翔浔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吴庆昆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务的通知,通过任命的人员作任职发言,拉玛·兴高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随后,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通过任命的人员进行宣誓。(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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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责任清单确保普法落到实处
昨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下称《决议》)。据悉,全市将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
《决议》提出,要突出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国家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继续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同时,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人员提高守法自律、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全市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确保普法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全市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统筹城乡法治文化建设布局,大力推进城市法治文化广场、长廊或法治主题公园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为法治昆明建设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全面提升普法感染力。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积极作用,高度重视新媒体新技术等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结合社会热点,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