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调整龙岗区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509地块容积率及变更深规土许LG2013003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深圳市颐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其G09202-0026号宗地对应的深规土许LG-2013-003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将用地单位变更为深圳市颐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消“单套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总住宅面积的70%以上”及“本项目建筑设计方案需按要求进行设计招投标”的备注。由于深规土许LG-2013-003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仅为400平方米,经与用地单位沟通,拟将总建筑面积增加600平方米作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使用,经我局2016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调整及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调整情况
拟将[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5-09地块规划容积率由3.04调整为3.07,由此增加的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使用。
二、深规土许LG-2013-003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情况
(一)拟将用地单位名称变更为深圳市颐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用地面积由19340.88平方米调整为19321.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61900平方米调整为62500平方米,容积率由3.2调整为3.24,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由400平方米调整为1000平方米,其余分项指标不变。停车位由600个调整为680个。
(三)拟取消执行户型比例政策的限制,并增加“按最新深标及其修订条款配建充电桩”、“申请用地位于岩溶塌陷类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需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并做好防护工作”的要求,将方案设计招标备注修改为“依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优化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范围的通知》(深规土〔2014〕308号)执行”。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龙岗路2号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 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16年4月9日起至2016年5月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规划设计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8916907 传真:28918213
特此公示。
***:1.规划示意图
2.影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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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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