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保护野生动物做到标本兼治
近几年来,黄岛区持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了行政管理体系和执法监管体系,通过实施护鸟专项行动、建立野生动物禁猎区等多种措施,确保了使全区野生动物栖息地稳定,有效地保护了黄岛区野生动物资源。
黄岛区通过开展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鸟类资源的“护鸟专项行动”,打击各类违法活动。每年全区开展集中清理行动500余次,检查鸟类活动区域100多处。行动中,拆毁非法猎捕网具,收缴和放飞野生鸟类,抓获违法者进行了行政处罚。近三年来,累计查出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21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9人次。同时,黄岛区把鸟类保护与森林防火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森林资源管护队员一岗多责制,签订护鸟责任状,承担起鸟类保护的责任。在鸟类迁徙季节,管护队员和森林防火专业队员全部到岗到位,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各自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各责任区一旦发现非法猎捕行为,按规定坚决予以处罚。
区农业部门充分发挥森林消防专业队的作用,在候鸟迁徙期间,每天对所辖区域山头、林地及其它候鸟停歇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对违法猎捕鸟类的高发区域采取蹲守等方式,对抓获嫌疑人,同时,对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特别是“农家宴”等经营场所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黄岛区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认真做好护鸟行动的宣传鼓动工作,组织开展 “爱鸟周”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保护野生鸟类的法律法规,积极传播相关科普知识。通过活动的开展,有力的促进了野生动物的保护、科普知识的普及,提高了广大民众,特别是青少年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