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全力做好民生救助工作温暖百姓
2012年,胶州市在青岛地区率先成立了阳光民生999救助中心,统筹全市救助资源,将救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群众,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012年,全市共发放救助金8556万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50460人。
一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覆盖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60月提高到420元,农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604元提高到3000元。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家庭17285人,年发放低保金4289.72万元。
二是开展“阳光助学”“春蕾计划”等活动,确保学有所教。针对小学、中学、大学等不同阶段的学生,开展了“爱心助学”、“春蕾计划”、“阳光助学”等一系列助学活动,共计发放资金1684万元,救助各类学生6898人。
三是开展医疗救助,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大病医疗救助实现城乡一体,取消了起付线;低保家庭每年最高救助3万元,五保、孤儿全额救助,不设封顶线。开展了白内障免费手术。2012年发放医疗救助金500万余元,救助16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