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区从试点入手全面规范早夜市管理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责任。为了全面提高我区的城市管理水平,彻底改变早夜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脏乱现象,按照区政府分管领导指示,由区城管办牵头,制定了《阜新路、兴隆路街道早夜市规范管理试点方案》,区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明确了试点内容和整治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机构,正确实施考核。成立四方区早夜市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进行早晚巡查,加强对早夜市的经营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市场主管部门进行整改;要求市场主办单位交纳相应比例的保证金,制定考核细则,按照严管重罚的原则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保证金扣除相挂钩,充分调动主办单位严管市场的主动性。
三是设立专用帐户,加强日常监管。由区财政部门研究解决试点街道的市场资金专用账户,市场主办单位上交的资金由区财政部门落实认定,交款情况每月中旬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阅,不按时上交的由区纪检监察部门按私设小金库论处。
四是合理设置区域,统一监管标准。早夜市经营区域划行分市,只能在次干道及人行道等非主要路口设置;市场主办方管理人员佩戴的标牌全部统一设计,市场主办单位将加强对市场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收费标准由区政府研究确定,做到标准统一,收费合理。试点结束后,将在辖区全面展开早夜市规范管理,彻底改变早夜市管理混乱的局面,城区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