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被认定为省级创新型县(市、区)试点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贾阿楠)日前,省科技厅公布了第二批创新型县(市、区) 试点名单,承德县榜上有名。
据了解,创新型县(市、区)是以科技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拥有较好满足自身产业发展的创新资源、充满活力的创新主体、高效的创新服务和政府治理、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对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省份发挥显著支撑引领作用的县(市、区)。
此次认定通过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设区市科技局推荐、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各申报成为试点的县(市、区)均成立了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和乡镇协同推进机制,制定了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因地制宜的创新驱动发展目标任务,促使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带动作用初步显现。
下一步,我市将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建设创新型县(市、区) 工作指引》 有关要求和评审专家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扎实推进试点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