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下放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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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会计人员,我市自2015年3月1日起,将市直单位以及中央、省驻青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审批及相关事项,下放至单位所在的区、市财政部门办理。
为确保下放工作平稳有序,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衔接办法》,明确了下放范围、资格证书调转、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人员信息管理等事项。要求各区、市会计管理机构健全内控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审批权下放后,我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已全部实行属地化管理,市直及中央、省驻青单位的1.76万名会计人员将从中受益,相关业务可以就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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