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12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政策
为进一步加快青岛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积极构建医疗卫生专业优秀人才培养梯队,青岛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定制度,基本形成了“1+2”政策体系,为青岛市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实施建章立制,打好基础。
1个指导意见。以市政府授权件形式印发了《关于加强青岛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提纲挈领的对我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做了总体规划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方向。今后三年青岛将完成完善重点学科体系、培育领先学科(群)、全面提升人才梯队的任务。
2个管理办法。以指导意见为统领,纲举目张,分别制定了《青岛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青岛市医疗卫生优秀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初步形成“1+2”政策体系。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六章35条、人才培养办法七章28条,从职责分工、申报条件与程序、组织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