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8月份个人所得税入库税款同比增长8526
胶州市对个人所得税采取事前采集信息、事中重点***、事后严格评估等措施,实行全程监控管理,以促进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8月份入库个人所得税1547.98万元,同比增长85.26%,增收835.58万元。
一是事前采集信息。及时掌握政府年终奖励和企业年终奖发放信息,并充分利用综合治税采集的纳税人信息,及时筛选纳税对象,补充完善个人收入档案,提高对个人所得税信息的动态监控水平,确保应收尽收。
二是事中重点监控***。根据高收入人群分布现状,从重点监控行业中精选出部分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监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根据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对面的辅导,指派专人进行***监控,全程服务。
三是事后严格评估。一方面有针对性地评估企业营销人员的佣金收入,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及实物是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是否按规定及时扣缴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评估检查股份制企业的分红利息支出,是否足额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通过预警评估的形式,进一步稳定个税自行申报的对象,核查申报收入是否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