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扎实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6]40号文件精神以及青岛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莱西市成立由编办、财政、劳保、国资、农林等部门组成的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提出 “四化”要求,扎实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资产国有化。在改革过程中由市国资委会同农林、审计等部门,对原国有种业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并公示审计和评估结果,对各类资产明晰产权,在改革结束之前,全部整体移交国资委管理,对需要转让的资产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产权市场按规定程序转让,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是服务公益化。在改革过程中搭建投资主体多元化平台,加快国有种子企业改制改组,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建立健全种子协会等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协调关系、维护权益、解决纠纷等作用,构建种子市场和谐环境。
三是经营市场化。取消原国有种业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职能,将种子生产、经营全部推向市场,打破种子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成立具有种子生产或经营资质的个人独资或股份制种子企业。同时,明令禁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种子管理站工作人员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在种子企业中入股、参股。
四是管理规范化。在新成立的种子管理站中,充分明确其“行政许可、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的职能,突出种子的事前控制与监督,严把品种“源头关”、市场“准入关”和种子“质量关”,杜绝种子质量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