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法院完善行政审判方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胶州市法院认真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呈现出受案数上升、协调结案率上升、二审维持率上升、申诉信访率下降、无改判发回案件的“三升一降一无”良好态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一把手”出庭应诉,化纠纷。该院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庭审程序,促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成效,不断完善行政诉讼庭审方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使案件的定性更加准确,裁判更具公信力,有助于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圆桌式”和解,促双赢。该院探索出一套有效的圆桌式行政和解工作模式,即庭前交流、庭上和解和庭后协调,既重视了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注重了案件的实体解决。今年上半年,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的行政案件占80%,既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了全市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
三是做足“预防功课”,促和谐。推行司法建议反馈制度,凡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的,同时附送“司法建议反馈意见书”,行政机关在接到司法建议的20天内将整改和落实情况反馈给提出建议的法院,做到了“一建议一反馈”。同时,还有针对性地选择有关行政机关进行回访,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较好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应诉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