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大病花小钱青岛市医保范围外特药特材救助一年惠及大病患者近500人
年近七旬的王老太,因罹患重度帕金森氏病,生活不能自理已有两年。脑深部电刺激器(简称DBS)是目前治疗重度帕金森氏病的唯一有效手段,在接受DBS治疗一个月后,王老太在家人陪同下亲自到医保大厅窗口办理报销手续,治疗过程中使用的两个单侧S型DBS,纳入特药特材救助范围后,个人只负担4.5万元,她深有感触地说:“真没想到我还有能下床走路的一天,多亏了政府的好政策,真是治大病花小钱。”目前,青岛全市有34名像王老太这样的重症患者得到了特材救助保障,他们通过安装DBS得到有效治疗,病情明显好转。
2012年7月,作为一项民生项目,青岛市推出大病救助制度。针对患重大疾病、罕见病的参保人,临床使用费用较高、疗效显著并难以用其他治疗方案替代的医保范围外药品或器材,为解决这部分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专门制定的救助项目。青岛市将重组人干扰素、赫赛汀等8种药品纳入第一批特药救助范围,将DBS纳入第一批特材救助范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引入谈判降价机制,就特殊药品器材与有关医药公司谈判,确定小于医院临床使用价的较低价格,使医保(财政)的介入成本得到大幅下降。参保人经临床专家核准审批后使用特药特材,由大病救助基金按最高费用限额标准下个人自负费用的70%给予救助,并且不设最高救助限额,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据统计,特药救助排在前三位的药物为凯美纳、赫赛汀、索坦,这三种药物均为针对性较强的恶性***靶向治疗用药,药效明显但药价较高。纳入特药救助范围后,一个医疗年度内患者只需负担药品最高限价的30%,这30%的个人自负部分还可再享受范围外大额救助政策,大大减轻了恶性***等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医保特药特材救助政策自去年7月启动至今,全市共有493名重大疾病患者享受到特药特材救助待遇,其中享受特药救助459人,特材救助34人,救助金支付2383.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