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全面启动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
为贯彻《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精神,在全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区迅速启动了该项工作。
我区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区监察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审计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制定并下发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我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目的、意义、清理和检查工作的范围、步骤以及时间要求以及各相关单位职能等方面都作了具体安排。
据了解,我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自2010年7月上旬开始至2010年10月中旬结束。分部署启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对全区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将主要检查2007-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和其他重点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