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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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日前,市政府印发了《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意味着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中一项新的制度正式出台,对全面落实我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加强城市管理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是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城市管理提档升级,重塑城市新形象的重要保障。新出台的《办法》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的确定和责任区的划分进行了明确,要求责任人在责任区范围内,必须保持市容整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保持立面整洁 ,遵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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