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大重点全力推进环保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是突出环境优先。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把环保审批关,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拒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坚守环境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有效防控污染。
二是突出循环经济。认真组织实施《胶南循环经济规划》,在重点企业继续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推进海王纸业、明月海藻等用水和能耗大户实施节能降耗,探索开展中水回用工程,选择重点工业园区和环保重点区域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积极引导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向低消耗、低污染和高效益的环境友好型企业发展。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培训,年内确保3至5家企业通过青岛市清洁生产审核。
三是突出农村生态保护。巩固环境优美镇创建成果,加快文明生态村创建步伐,建成第二批市级文明生态村,力争年内总数达到100个。推进镇、村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积极引导镇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畅通排污管道,建立村集、镇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禁止在饮用水源地、地表水流域保护区内新上水污染企业和项目,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四是突出环保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应急环境监察和监测体系,及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