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报备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115)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山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历史形成的耕地和养殖池塘没有清退,区内新建经营性客栈和加固海堤活动未经保护区管理机构同意,占用保护区范围,并对红树林生态系统造成影响,至今没有查处或清理。保护区采砂堆砂现象频发。 |
责任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
责任人:蔡锦军 |
联系电话:0779-2062877 |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自然保护区内海上红树林地行为,促进保护区的规范化管理。 |
整改措施:①全面调查清理保护区范围内非法用海用地和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行为。②以合浦县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伍为主导,开展专项的山口红树林保护区非法盗采海砂清理整治行动。对保护区内仍未清理的采砂、堆砂场进行整治和清理,拆除砂场上的违章建筑,确保现有的采砂和堆砂情况得到全面遏制和退场,并进行生态修复。③建立以保护区执法队伍巡查为主,市县镇三级执法队伍协助为辅的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国土资源、海洋、林业等部门,及时查处,做到不留死角,及时有效遏制非法采砂情况。④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打击海上三无采砂船。以海洋、海事部门为牵头,公安、海警等部门为协助单位,组成海上综合执法专项整治队伍,定期不定期开展海上非法盗采海砂整治专项行动,长期保持打击非法盗采海砂的高压态势。⑤开展以合浦县交通、交警、国土资源等部门参与的公路治超治运专项行动。⑥会同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修改完善保护区范围边界勘测报告,逐级上报山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确界报告书,直至上报国家相关机构审定。⑦协调各有关部门、村镇有关组织对保护区内的耕地和建筑物等历史问题进行协调调整,逐步解决保护区内历史形成的一些耕作和建筑物等使用权问题。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①强力推进保护区非法建筑及采砂场、养殖等清理工作,完成了保护区内马鞍岭和龙宫客栈等5处违章建筑以及5处堆砂场拆除清理,完成保护区内5040亩原有违法养殖排桩清理,并加强监管,长期坚持,立行立改。②印发了《合浦县红树林资源巡查监管工作制度》《广西山口红树林国家级生态自然保护区三级协同监管执法巡查制度》,对红树林保护区实行全覆盖巡查,全面防止新增破坏红树林环境行为。③加强用海监管,加大打击非法开采海砂力度。一是采用错时执法、联合执法等模式,不定期开展夜间巡航执法活动。二是开展业务交流,完善联合执法机制。④积极开展公路治超治运专项运动,发放治超宣传资料。⑤编制了《广西山口国家级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勘界报告》,获得自治区政府批复,明确保护区界线。⑥印发《山口国家级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陆域养殖虾塘清退处置方案》,争取5年内通过红树林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项目、研究红树林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新模式、引导群众参与红树林保护工作等措施,逐步解决保护陆域范围内养殖塘历史遗留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