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明文规定道路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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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4日发表
从市南环保分局获悉,该区制定下发《市南区道路洒水降尘管理规定》,明确规定,除逢雨、雪、零度以下天气不用洒水外,其他时间均需在每天的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4时(含双休日、节假日)对东海路、香港西路、南海路、正阳关路、瞿塘峡路、太平路、莱阳路、香港中路等重点路段进行洒水降尘。各单位的洒水工作必须报市南区建管局指挥中心,对不积极响应的单位除经济处罚外,单位领导还将被追责。并将洒水工作纳入对各相关部门的长效管理考核。本区将洒水工作纳入硬指标,在全市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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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0:41: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