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路拆迁补偿方案和各项优惠政策不变
市南西部改造工程在云南路片区拆迁试点的基础上,近日拆迁工作将全面展开。为给动迁的居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咨询服务,帮助动迁居民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补偿方式,以便充分享受好政府的优惠政策。今天上午9点市南区政府组织手续办理组、律师组、银行组、拆迁政策组和公证、房管、规划等部门,在定陶路小学将举办了云南路拆迁政策咨询会。
咨询会上了解到,市南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下列区域内的房屋实施拆迁:寿张路、观城路、滕县路、东平路、嘉祥路、濮县路、汶上路、云南路、滋阳路围合区域。具体房屋包括:滕县路1-23号(单号),嘉祥路6-16号(双号),濮县路9-23号(单号),邹县路1-45号(单号)、2-54号(双号),云南路135-267号(单号),6号丙-***号甲(双号),寿张路1-43号甲(单号),观城路68-102号(双号),枣庄路1-21号(单号)、2-26号(双号),东平路5-41号(单号)、52-106号(双号),滋阳路29-89号(单号)、20-74号(双号)、汶上路21-91号(单号)、116-126号(双号)。
拆迁实施单位:青岛市市南区拆迁服务中心、青岛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产动迁经营中心。拆迁人:市南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期限为:2007年4月1日-2007年5月15日。
搬迁腾房期限为:2007年4月1日-2007年5月15日。
房屋拆除期限为:2007年4月1日-2007年5月20日。
拆迁期限为:2007年3月23日-2007年5月31日。
临时过渡期限为:自搬家腾房之日起至2009年1月31日。
另据了解,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住户,3000元的速迁奖励和260元/平方米的奖励政策,以及选择异地拆迁和货币补偿的,还有3000元的奖励等拆迁方案和优惠政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