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区建立四项机制抓好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把创建工作列为全区党建工作责任目标的重点内容,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示范点领导责任体系;要求各级党组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制定科学、具体的创建方案和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营造上下合力抓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是建立挂钩联系机制。把示范点的创建与区级领导联系点、机关部门包点和机关干部任职蹲点的“三点”制度相结合,每一位区级领导负责联系一个街道、一个社区、一个“两新”组织,尝试建立区级领导担任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主任体制,协调社区单位参与共建,帮助基层解决困难、打造亮点。区委组织部负责对组织业务进行辅导、督查。
三是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坚持着眼基础、注重平时、重在经常的原则,把创建工作列入每季党建工作例会的重要内容,部署创建重点,了解创建进程,交流创建经验,分析创建困难,研究具体措施。同时,落实平时督查、半年抽查、年终核查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区委组织部定期对各基层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考核,查漏补缺,固强补弱。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每年“七一”表彰示范点党组织,进一步增强创建单位的荣誉感;利用各类培训、现场会、部署会等形式,组织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交流经验,既宣传先进,又通过带动其他基层党组织提升了全区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