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规范管理突破规模服务民生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2008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以规范管理为核心,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夯实基础、强化监督、突破规模、提高效率”为工作基点,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建设,优化政府采购环境,取得了采购规模、监督管理、服务民生等方面新的突破,各项工作正朝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
一、拓宽领域,突破规模,政府采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
2008年政府采购工作,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政策,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提高公开招标比重。重点探索了对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的采购,把工程物资、工程代建、房屋维修、物业管理、汽车保险、维修、加油、堪察设计以及畜禽疫苗、良种补贴等项目纳入采购范围,努力做到应采尽采,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全市政府采购金额达到53.86亿元,节约6.67亿元,节约率11.01%。与去年同期37.45亿元相比,增加采购金额16.41亿元,增长44%。其中公开招标45.72亿元,占总采购金额的85%。市直单位和所辖区市分别为31.88亿元和21.98亿元,分别占全市采购规模的59%和41%。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采购金额为23.09亿元、28.81亿元和1.96亿元,分别占总金额的43%、53%和4%。
2008年,我市政府采购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首破50亿元,连续六年实现40%以上的增长。由于积极推进工程类采购备案制度,工程类采购规模首次超过货物类采购规模,同比增长92%。
二、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进行。
一是根据《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各项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制度约束,保证了政府采购行为的公开、规范、高效。
二是强化监管措施,加强对重点、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与监察、审计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研究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加强现场全过程公证监督,积极引入采购当事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基本形成了专业监督、现场公证、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多层次监督制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秩序。
三、细化服务,提高效率,关注民生,政府采购宏观政策功能日益彰显。
2008年,政府采购工作以提高电子化管理水平为切入点,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工作重心实现了由强调节约财政资金向规范资金支出、发挥政策功能目标和关注社会民生并重的方向转变,在促进财源经济建设、倡导环保节能、鼓励自主创新、服务民生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一是在2002年率先发布青岛市环保节能产品清单,明确规定优先采购环保产品;2008年初又发布了《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系列办法,对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评审办法和合同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大力支持环保节能和自主创新产品发展。
二是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政府采购助力和谐社会建设。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集中财力不断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财政支出力度,加大了在保障民生、解决民困、改善环境等方面的公众性、公益性项目支出,民生项目采购成为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新任务。从廉租房、生活救助、城市交通到农村科教、农业良种补贴、农村医疗器材等等,城里乡下,到处有着政府采购的身影。通过实施政府采购,提高了民生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各级政府惠民政策在政府采购环节得到更有效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