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加强监管全面做好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9月26日 ,青岛市交通委于召开会议,对2007年“十一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加强监管,全面做好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分析形势,把握规律,争取工作主动权。今年青岛下了50年一遇的大暴雨,台风、暴雨等强对流天气多,气候异常。秋冬季节,大风、强降温频繁,冰、雪、雾天气增多,气候条件更加恶劣,历来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充分认识这些规律,把握这些规律,制定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秋冬季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是针对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特点,切实抓好海上客(滚)运输安全生产。一要严格执行安全抗风等级制度。在气象部门预报或实测风力达七级及以上时,我市客(滚)船坚决不得开航,严禁抢风头冒险开航。否则,谁签字谁负责,谁开航谁负责。二要严把“三品”检查关,重点检查货运车辆夹带危险化学品。对可疑车辆一律拆解检查,确实没有问题的方可上船;要增加安检人员,确保检查率达到三个100%,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随车上船。三要进一步完善恶劣气象条件下船舶航行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发生险情之后如何报告、向谁报告、怎样处置等都要明确和规范,做到遇险不乱、处置科学果断,减少损失,保障安全。
三是针对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特点,切实抓好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在全面做好“三关一监督”的基础上,要把好“防止超员、严禁三品和恶劣天气运行”关口。要求客运企业把好站内防止超员关,完备手续,看好站门;交通稽查机构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路检路查,严查、严管“双超”车辆。运管机构要督促客运站完善管理措施,规范管理流程,明确管理责任,实现100%的行包检查率,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抓好冰、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加强与气象、高速公路信息管理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实现信息共享。运输企业要加强恶劣天气安全运营培训,提高驾驶员的避险技能。不能保证安全的线路、班次要坚决停下来。
四是抓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要求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切实加强以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等为重点的养护管理,配齐、规范标志、标线;完善特殊天气条件下安全运营预案,在遇有大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关闭、限速、间隔放行等交通管制措施,减少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大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力度,防止坍塌、坠落、机损等事故。工程质监机构要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