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83169号建议的答复
杨慧(等10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宝安区建设“城市数据湖”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数字经济的提案》(第20183169号)(以下简称“提案”)已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区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的高度关注,并提出非常宝贵的意见。大数据资源中心是建设智慧宝安、加快推进宝安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区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我区紧扣“四个全面先行区”目标定位,落实深圳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城市总体部署的重要举措。您们建议中提及的:建立“党和政府管数据”的理念和原则,由党和政府主导数据的采集、存储、利用、开放和监督;制定整体战略和行动规划;党和政府应主导数据湖的建设运营;完善“城市数据湖”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宝安区“城市数据湖”建设和运营。以上这五点建议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现实指导意义,符合区委区政府当前规划,是数字政府未来要大力推进、逐步实施的主要路径之一。
《提案》转到我中心后,我中心高度重视,根据代表们的建议,深入组织讨论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 加强统一部署,以大数据资源中心支撑智慧宝安建
设
我区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和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目前已取得积极进展,已建成全区统一大数据资源中心、政务云平台、大数据资源平台,形成初步的“宝安数据湖”。
宝安政务云平台于2015年12月启动建设,为大数据资源中心提供基础硬件服务,由网络、计算、存储三方面组成,其中网络层由2台带有防火墙模块的高性能核心交换机和4台万兆上行的接入交换机组成,计算层由15台高性能服务器组成,存储层由2套生产存储和1套备份存储组成,已开通了600个虚拟机,承载了183个网站和业务系统,预计到2018年底开通800个虚拟机。
智慧宝安大数据资源平台于2016年2月启动建设,已汇聚全区各部门数据并初步清洗整合人口基础数据、法人基础数据、楼栋房屋基础数据、商事主体登记注册数据、安全生产业务数据、环保水务业务数据、城市部件数据、消防监管数据、人才服务数据及电子证照业务数据等11类海量数据资源,主要应用在行政审批、企业服务、民生服务、网格管理等方面,实现数据资源的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共享,并进一步汇聚时空地理信息数据、前端感知数据。
二、 加强整体规划,制定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深府办函〔2016〕195号)及《智慧宝安建设总体规划(2015-2017)》的工作部署,我区已部署制定了《宝安区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2017-2018年)》。方案要求到2018年底,1)建成全区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和政府大数据资源中心,建立大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和应用的工作机制,形成多层次建设和多主体共享的信息资源体系,全面支撑各部门开展大数据应用;建成全区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带动社会机构开展大数据增值性、公益性和创新性开发利用;2)政府各部门利用大数据治理社会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在政府治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形成一批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大数据应用于建设基层网格治理体系,以小网格撬动大变革;大数据支撑政务服务领域改革创新,实现行政审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审批;有效提升民生服务普惠化水平,为居民和企业提供多样化的电子公共服务;3)加快大数据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培育、引进大数据企业,鼓励企业开发大数据应用,利用大数据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大数据在产业链各环节的应用,积极推动制造业网络化和智能化,建立安全可信的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三、加强标准保障,制定大数据管理规定及技术标准规
范
为加强基础数据全区通用,我区制定了《宝安区人口数据元规范》、《宝安区法人数据元规范》、《宝安区商事主体数据元规范》和《宝安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规范》;为加强大数据资源管理,我区制定了《宝安区大数据资源中心数据质量规范》、《宝安区大数据资源中心数据管理规范》《宝安区大数据资源中心数据安全审计规范》、《宝安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报送规范》、《宝安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采集及修复流程规范》和《宝安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应用规范》。基于进一步加强大数据标准化建设,我区正在研制人口、法人、建筑物、城市部件、办事过程、执法过程、事件分拨处置、电子证照、行政处罚、事件办结核查等数据标准化规范。
四、深化智慧应用,推动“宝安数据湖”应用
我区依照《深圳市政务数据开放目录》要求,利用深圳市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在保障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开放政务服务、社会信用、健康医疗、教育、环境、安监、统计等各领域的政府数据集,提供面向社会的政府数据服务,促进社会对开放数据的增值性、公益性和创新性开发利用。
依托大数据资源中心汇聚的海量政务数据,我区建成了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依托集成的海量大数据,逐步为宝安人建立网上空间,汇集居民的基本信息、证照信息、办事信息、健康信息、教育信息等内容;为全区企业建立网上空间,汇集企业的基本信息、证照批文信息、办事信息、信用信息等内容;通过建立这些个性化空间,为宝安实现“一对一”精准化服务提供基础支撑。通过加强数据共享和推动流程再造,打破部门界限、政务藩篱、信息孤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廉洁、优质的政务服务。
我中心认为,建议中提及建设城市数据湖相关建议很有必要,与我区目前相关建设的整体目标一致,我中心将逐步研究实施,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向市民大力推行公众信息服务。
再次感谢您们对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工作的大力支持。我中心将虚心听取您们进一步的宝贵建议,力争在智慧宝安建设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
专此答复。
宝安区信息中心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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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第20183169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