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
近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价格收费、广告宣传、服务合同等经营行为。通过“三联动一压实”工作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
执法人员在某培训中心检查时,在其经营场所内看到“初一,收费标准95元/课时,课时数24,单科原价3420元,团报价2280元”的宣传内容。经查,当事人未按上述原价实际交易过。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构成价格欺诈。
在另一培训中心,执法人员在其宣传册中看到“盛产学霸,改变孩子的唯一基地”等宣传内容。执法人员认定,该培训中心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虚假广告。执法人员对该培训中心处以2000元罚款。
据统计,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多人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1200余家,审查格式合同900余份,行政指导25次,立案27件。
据悉,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进一步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市市场监管局与各县级市(区)局以及分局联动,建立多个微信监管平台,启动市、县(区)、基层分局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实现“上下联动”。各地市场监管局成立了以价监科、稽查大队、网络合同科和各基层分局为主的检查组,召集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召开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实现“左右联动”。主动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形成分工协作、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内外联动”。通过发放《关于规范教育培训机构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指导、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实现“压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