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制发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上岗须知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全区安全生产人员持证上岗率,日前,市南区安监局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上岗须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参加培训的要求、标准以及不参加培训应负的法律责任等集中打印在一页纸上,通过区、街、居三级机构向全区3万多家生产经营单位发送,并对人员是否有证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市南区自2006年10月18日起,对无证人员分批分期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宋佳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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