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推出四项制度规范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12345转办件承办工作,切实为群众解决疑难、维护权益,市工商局结合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规范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件的通知》,强化四项工作制度,规范12345市民热线承办工作。一是建立重要承办件(主要)领导签批制。由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后转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重要承办件。重要件包括:12345回访退办件;12345直接督办件;同一当事人反映同一问题3次以上的转办件;5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转办件;属于工商行政机关管辖的重特大案件,可能导致事态恶化或引发较为严重后果的转办件;流转过多个职能部门后,到达该局的转办件;其他需要签批的转办件。重要承办件的回复,由承办处室及下一级承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回复12345市民热线。二是建立回访制度。安排专人按照12345转办件的回访流程,逐级回访工单中的当事人,分局回访率不低于需回访总量的80%,市局回访率不低于20%,回访过程中如发现反馈结果与市民反馈不一致的交办件,经领导签批后,及时发回重办。三是建立纪检监察督查制。参照市纪委派驻专人督查督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做法,由该局纪检部门重点督查以下行为:承办工作中不负责任,致使重点督办、转办件处理不及时的;办理过程中,催办累计3次以上、退办1次以上仍不办理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工作措施不力,致使矛盾激化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行政不作为等,致使市民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公,造成恶劣影响的;工作人员失密泄密,致使当事人受到打击报复的。对以上五种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完善考核通报制度。市局统一组织对12345承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并与年终综合考核挂钩,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将视情节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