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5家企业与市经委签定节能自愿协议
在11月4日召开的全市节能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上,我市15家企业的老总主动与市经委签定了节能自愿协议,将2004年和2005年的节能目标向全社会作出了承诺,体现出这些企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决心和对环境、社会负责的态度。这15家企业的能耗占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总量的72%,到2005年,按产品综合能耗预计,三年可实现累计节能量28.5万吨,节能效益1.6亿元,减排二氧化硫4911吨,减排二氧化碳17万吨碳。这15家企业分别是海尔集团、青岛发电厂、黄岛发电厂、青岛钢铁控股集团公司、颐中集团青岛卷烟厂、青岛黄海橡胶集团公司、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厂、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青岛石油化工厂、青岛泰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源热力公司、青岛联创股份有限公司、即墨热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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