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区开始对今年初一新生注册考籍
桃城区开始对今年初一新生注册考籍
具有本市区正式户籍(包括协议村)并已注册本校电
子学籍的学生建立正式考籍,册外生一律不予注册
11月15日,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初一新生考籍注册工作的通知》就2016级新生考籍注册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其中明确规定,为具有本市区正式户籍(包括协议村)并已注册本校电子学籍的学生建立正式考籍,册外生一律不予注册。
有市区正式户籍并已注册本校电子学籍给建正式考籍
按照衡水市教育局《关于加强衡水市市辖区初中学校招生、学籍和考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和桃城区教育局2016年招生文件要求,此次桃城区初中考籍注册工作的基本要求为:区直各初中以区教育局下发的录取名册及补录通知单为准,凡具有本市区正式户籍(包括协议村)并已注册本校电子学籍的学生建立正式考籍。册外生一律不予注册。
各乡镇办中学属本乡镇户籍和市区户籍分流的学生注册正式考籍,跨乡镇就读的一律按其他类注册。民办初中凡注册本校电子学籍并具有桃城区行政区正式户籍的学生,建立正式考籍。
桃城区行政区外户籍学生在考籍登记表考籍类别栏填写“借读”,教育局将对这部分学生进行考籍备案,待户籍迁入后正式注册考籍。
被外地初中录取全国电子学籍的册内学生需抓紧办理转入手续,不影响注册考籍。非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其回学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本次不予注册,不具备指标生资格。待人籍一致、国家学籍转入后再补办考籍。
考籍分正式、其他、借读三类,后两类不具备“指标生”资格
按照考籍区分及户籍要求,2016级初一新生考籍分为:正式、其他、借读三类。获得正式类考籍的学生,中考志愿不受限制。列入其他类考籍的学生,不具备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资格。借读类考籍学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
因特殊原因不能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或营业执照两年以上),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参考,但不得占用市教育局下达给桃城区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9月1日(不含)前取得桃城区行政区域内正式户籍(正式落户的)的2016级初一新生,区教育局将为其统一注册正式考籍。9月1日(含)以后在桃城区行政区域内落籍的、册内本区乡镇户籍学生,注册其他类考籍。且必须签署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亲笔签字的相关承诺后方可注册,但中考时不具备“指标生”资格。
借读类学生就读期间户籍迁入后,经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联名签署承诺并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审批备案后,可转为其他类考籍,但中考时也不具备“指标生”资格。
对不具备资格学生坚决不予注册,严禁建空籍假籍
通知要求,各初中在2016级新生考籍注册工作中,要收集整理备查材料(户口本及复印件),严格审核后按要求录入考籍类别登记表。由于考籍注册涉及考生切身利益,各校相关人员要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对不具备考籍注册资格的学生坚决不予注册,严禁建空籍、假籍,否则一经查出,除取消涉事学生资格外,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