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推进正风肃纪保持风清气正
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万宁、李军、占伟)冀州市始终把正风肃纪作为保持风清气正政务环境的核心来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强化专项治理,厉行勤俭节约,改进文风会风,提升机关效能,不断凝聚起跨越发展的正能量,全市上下风清气正。
强化专项治理。该市先后进行了办公用房、公车配备、“吃空饷”“两超两违”等专项整治,对清理出的超编车按要求全部处理到位,“O”牌照车辆全部换发民用牌照,科级以上干部按照规定将多占办公用房腾出或集中办公,清理“吃空饷”人员131人,并已严格按照专项治理政策分门别类进行清退处理。
厉行勤俭节约。该市制定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意见》,坚决整治“三公”经费超支、滥发钱物等问题,严格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压缩“三公”经费198.34万元,压缩比例36.5%。该市出台了接待工作中的“双八条”规定,提出“八个严禁、八个必须”,重查干部中午饮酒,狠刹大吃大喝、互相宴请之风。
改进文风会风。该市坚持解决问题一线办公、现场调度、限期完成,出台了《治理“文山会海”、提高工作效能的九条规定》,今年把5月份、6月份定为“无会月”,实行“合会、并会”,提高会议效率,较上年同期相比,会议精简17%,文件印发精简17.5%。
提升机关效能。该市先后出台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规定》、《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十条禁令》等文件,完善明查暗访机制,严肃查处中梗阻、下梗阻、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等现象,今年对违反“双八条”规定的59件案件进行了处理。目前,又制定出台了《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党员干部十条禁令》,用制度规范干部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