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30条措施打造食品药品最安全城市
青岛日报讯 组建“食药警察”队伍严惩食品犯罪、实行“先行退付”和“假一赔十”制度、逐步实现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可追溯、将企业信用与金融信贷挂钩、转基因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须公示……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紧密围绕创建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城市这一总体目标,制定实施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系统性意见——“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措施30条”。
这30条措施以打击违法犯罪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以巩固基层基础为保障,以构建最严厉的处罚机制、最严格的监管机制、最严肃的问责机制为目标,具体包括严惩违法犯罪行为、组建“食药警察”队伍、完善重奖举报机制、强化检验检测作用、健全行刑衔接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行业退出机制、建设自检实验室、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检验、探索推行市场质量保证金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加强食品重点品种监管、推进餐饮单位“厨房亮化”等。
据了解,为从严从快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我市将在市级组建“食药警察”队伍的基础上,各区(市)年内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门侦办机构的组建,并将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整合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监督资源。
为发动市民群众的积极性,今年,我市将充分发挥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功能,建设网络举报投诉平台,并修订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按照入库罚没款10%-20%的比例兑现举报奖励。
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今年我市将全面推行企业承诺制,将企业信用与产业规划、招标采购、金融信贷等政策紧密挂钩,实现“一次失信、处处受制”。落实行业退出机制,对有关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责任人面向社会公开,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为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检验,凡在商场超市抽检两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凡在批发市场抽检三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
今年,我市还将探索推行市场质量保证金制度。实行依申请“先行退付”和“假一赔十”制度,对市场主办者未履行快检义务、允许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农产品入市经营等行为,扣减相应保证金。
落实“协议准入”、“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追溯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全范围电子追溯平台,逐步实现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今年,将禁止销售散装食用油、酱油和醋等重点食品品种,积极推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临界保质期食品、转基因食品等专柜销售,督促餐饮单位对使用转基因食品、食品添加剂实行公示。
今年,我市还将运用互联网、智能手机、大堂显示屏、玻璃幕墙等方式,完成1500家以上餐饮单位的“厨房亮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