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在青岛也能申请临时困难救助
青岛日报讯 今后,在青居住非青岛市户籍的新市民,在遇有临时性、突发性家庭生活困难时,也能够跟本市居民一样申请临时困难救助了。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 《青岛市民政局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制度》,首次将外来务工新市民纳入临时困难救助范围,全年最高救助标准也在以往基础上提高至10000元。
将新市民纳入临时困难救助制度,是这个新政策的最大亮点。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在我市办理了居住证后连续居住3年以上、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纳税2年以上的非青岛市户籍的新市民,因遭遇火灾、水灾等严重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患大病、重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临时困难救助,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