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名外部监督人员有特权
青岛日报讯 日前,黄岛区法院举行了一个特殊的聘任大会,建起了两支“贴身”的外部监督队伍——76名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分别担任该院的特约监督员和执行工作监督委员会委员,将按照职责分别对审判和执行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这是该院借助“外眼”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廉洁的创新举措。
黄岛区法院聘请的48名特约监督员从党委、人大、政协、工青妇、企事业和高校、媒体等单位聘请,职责包括对法院及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公正司法进行监督,对法官审判作风、职业道德、清正廉洁等方面进行监督;除享有公民监督、建议、批评的权利外,还享有查阅有关案件材料,参加有关案件的调查或执行工作,参加案件的评查和专项监察活动的权利; 并有权就群众反映和举报的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直接交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有权对转交查办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对转交法院查办的问题,如法院有关部门无故不予办理、结论明显失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法院有关部门作出明确解释。
该院建立的另一支外部监督队伍是针对“执行”这一社会关注的焦点,专门建立起执行工作监督委员会,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区检察院、法制办、审计局等部门及律师代表等共28人,重点对执行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职责主要包括现场检查法院执行工作制度建设、执行工作规范化情况;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全程***监督;接到人民群众对执行方面的举报投诉立即启动监督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