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成立宝应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领导,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确保我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有效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应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夏忠平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
记、督察长
副组长:赵 阳 县政府办副主任
居殿功 县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
成 员:朱 军 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吴文斌 县检察院政治处主任
许 芩 县文联副主席
刘宇峰 县编办副主任
季立中 县发改委副主任
陆 钰 县教育局副局长
潘殿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委“610”办公室主任
周宏海 县民政局副局长
朱 彤 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
卢寿年 县财政局副局长
史承平 县人社局副局长
谈凤杰 县城管局副局长
孙桂林 县交运局副局长
沈新华 县卫计委副主任
方立志 县法制办副主任
陈婷婷 团县委副书记
孙 娅 县妇联副主席
胡大成 县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周宏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6日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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