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的通知
各有关缴存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推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单位自2007年7月1日起停止办理以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纸基传递处理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业务将可采用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及时到我单位所属管理处领取《青岛市以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协议书》,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缴存单位及其开户银行盖章确认后,于2007年6月25日前返回。
二、原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存在欠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应先补缴欠缴住房公积金后方可签订《青岛市以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协议书》,办理以小额支付系统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
三、原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未及时签定《青岛市以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协议书》的,应采用送缴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四、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四个管理处以送缴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签订《青岛市以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协议书》后也可以采用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特此通知
市南管理处:
地址:市南区山东路2号乙 联系电话:83096721
市北管理处:
地址:市北区汉口路77—6号 联系电话:83***5738
李沧管理处:
地址:李沧区金水路1059号 联系电话:87657211
崂山管理处:
地址:崂山区香港东路246号 联系电话:88893091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