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黄冈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其它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浠水县水务局委托武汉中地格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黄冈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报告书初稿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黄冈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湖北黄冈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位于黄冈市境内的长江北岸,共有四段:从上游往下游分别为叶路洲右缘军岭段、江咀段、马料湾望江山段和团林岸段。其中,叶路洲右缘军岭段和江咀段位于黄冈市黄州区境内,马料湾望江山段和团林岸段位于黄冈市浠水县境内。
工程概况:本工程守护岸段总长度9.34km,护岸工程长度为:水上护坡新建4311m,修护已有工程护坡3767m,水下护脚新建3967m,加固5003m。主要工程量为:削坡挖方42.56万m3,槽挖土方1.90万m3,土方回填0.45万m3,雷诺石垫3.95万m3,土工布17.61万m2,浆砌石0.86万m3,干砌石3.37万m3,干码石1.00万m3,砂石混合料2.52万m3,抛石33.82万m3,铰链砼板沉排13.15万m2,钢丝网兜抛石14.71万m3。
工程建设必要性:本工程是鄂黄河段河道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河势稳定及防洪安全起着重要作用,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水环境
项目施工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处置后,回用于施工中或用于抑尘洒水、周边绿化用水。
施工人员就近租用临江居民房屋,其生活污水依托居民房屋中既有旱厕用作农肥,不排入长江。
施工船舶生活污水经收集桶收集后送岸上用作农肥,不排入长江;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申请当地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点接收处理。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施工船舶的尾气等。施工期大气污染源均主要为无组织排放形式。
在落实运输遮盖、洒水降尘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活动产生的粉尘、扬尘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消失。
(3)声环境
根据现场查勘,护岸沿线居民较多,噪声敏感点主要分布在马料湾护岸段、团林洲护岸段,包括兰溪村、马料湾、团林岸村等。根据堤防工程的线性施工特点,每个敏感点处的施工时间很短,一般在一周左右,高噪设备一般是间歇使用。
因此总体来说,虽然施工对敏感点有影响,但影响时段不长,影响是局部和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随之结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以减轻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在施工区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的收集、清扫工作以及生产废料的收集工作,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工程完建后,对施工区的临时设施进行拆除,及时进行场地清理,作好施工迹地恢复工作。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弃渣必须堆放至指定的渣场,严禁随意弃渣。
(5)生态环境
工程区域植物种类比较简单,生物多样性低,工程占地损毁的植物均为常见种类,在评价区周围的其他区域都有广泛的分布。
施工结束后,将对临时施工用地进行植被恢复,可使工程影响区内的植被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较好的恢复,可将其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总体上工程对陆生植物的影响有限,不会造成植物种类的消失。
工程施工期间,对陆生动物的影响主要为占用陆生动物的部分生境,同时受施工噪声影响。由于本工程占用面积有限,工程所在地区适宜陆生动物栖息和繁殖的空间广阔,且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在受到施工活动影响后,一般能主动逃离干扰区,可选择在附近其它区域继续生存繁衍。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强调合理有序施工,优化施工组织。规范施工,改进施工技术,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降低噪声强度,并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运行方式和时段,减少对鸟类和其它动物觅食、栖息、繁殖的惊扰。
拟建工程团林岸段施工区位于长江黄石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江段核心区内,根据专题报告论证结果: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黄冈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团林岸段)对种质资源保护区渔业资源有一定影响,但是影响程度有限,采取有效的补偿及防治措施,能将这种影响减缓至最小。
三、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项目二、水利分类中的第1条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
本项目属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国函[2011]69号文批复)的《三峡工程对长江中下游河势及岸坡影响的处理专题规划》(简称《专题规划》河道整治工程部分,符合规划要求。
四、结论
本工程的实施,将有效控制长江湖北黄冈段的河势,有助于减轻三峡工程运行后河段水文情势变化对该江段河势产生的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保障区域堤防防洪安全,减轻洪灾造成的损失,项目实施对促进相关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妥善协调好工程建设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关系前提下,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咨询环评内容的方式及期限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后10日内可咨询环评相关内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及项目所在地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纳入到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工作中,并进一步完善项目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交谈。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浠水县水务局
联系人:徐股长
联系电话:133****7678
环评单位:武汉中地格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乙级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602号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
邮编:430040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7-87688087
Email:huxc@ige-live.com
八、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