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要求,市考核委拟于春节后对各区市、市直各单位2006年工作绩效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年度考核范围为12区市和市直有关单位,具体名单见***。
二、投诉受理
被考核区市或单位如在2006年出现下列情况的,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在2007年1月9日至1月23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周日除外),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形式具实名向市考核办反映:
(一)工作不作为或作为无效,在社会和政治稳定、信访、安全生产等方面出现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
(二)搞虚假政绩的;
(三)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违反规定的;
(四)财政财务收支出现重大问题的;
(五)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
(六)其他方面的重大问题。
联系电话:85911856 85911857 (传真)
地 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1127房间
邮 编:266071
电子邮箱:qdswdcs@qingdao.gov.cn
***
参加考核的区市和有关单位名单
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
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含市文明办)、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含市综治办)、市委政研室、市委台办、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农工委;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科协、市侨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贸促会;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含市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环保局、市交委、市信息产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监局、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旅游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府外办、市政府侨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口岸办、市政府调研室、市经合办、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人防办、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青岛保税区管委、崂山风景区管委、市老龄办、市盐务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
市委党校、青岛日报报业集团、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局、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市广电局、青岛出版社、市新闻出版局、市地震局、市史志办、市仲裁办、市机关事务局、市供销社、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