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民检察院三助力推进法治扶贫
2020年,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坚持将检察职能与法治扶贫深度融合,把法治扶贫作为消除贫困的重要任务,坚持法治宣传预防,法治监督排查,法治服务调解相结合,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同时,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普法宣传助力 扶贫先扶志,扶志先普法。福泉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谁执行谁普法”的法治责任落实,聚焦打赢法治脱贫攻坚战,补齐法治建设短板。先后派出10名干警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全院干警实行“321”帮扶机制法治帮扶,通过定期到学校,进乡村,入农户等方式大力加强法治宣传,以人民群众权益密切相关的纠纷为切入点,利用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院坝会等契机大力宣传扶贫政策,疫情防控,家庭婚姻,就业就学,基本医疗,环境污染等群众关心的涉农法律法规,对群众提出的法律疑问进行解答。该院驻村干警将村民小组以网格的方式,做好网格内的“法律明白人”,为群众讲解政策,解答法律,切实提高了群众对法律的知晓率。2020年,共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8次,入户发放300余份虚假诉讼手册,进行法治进校园宣讲2次受众共200余人,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9次1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余次,开展禁毒,防范非法集资法律宣传活动2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公益诉讼宣传入户2次。引导群众形成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思维和法治素养,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020年2月25日,驻村干警到张福祥户排查早婚早育情况 检察监督助力 监督透明化,扶贫真脱贫。福泉市人民检察院践行法律监督职能,聚焦扶贫资金,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公益诉讼等违法方面的监督,充分运用巡访,普法宣传等形式,充分做好扶贫政策宣传和信息收集工作,调动三江村“两委”班子和驻村工作组履职积极性,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要求村干部和驻村干警秉持办事公正,敢于担当的精神。对扶贫资金,早婚早育,环境污染等方面进行监管排查,切实做到早排查,早监管,遏制住一切违法犯罪的源头。2020年,在福泉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帮扶下,帮扶资金方面:三江村贫困户先建后补资金涉及177户367145元;“户户过堂”核查补齐住房短板14户,医疗短板60人,补助资金14***0元,饮水短板4个自然寨涉及资金1200元;为保持房间整洁,帮扶54个衣柜,45套四件套。公益诉讼方面:福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收集到三江村公益线索。通过监督,巡问,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0年7月15日,福检捐助三江村54个实木衣柜,45套四件套,共花费9225元,驻村干警入户为贫困户安装衣柜、铺床 法律服务助力 实现脱贫攻坚,法律服务在前。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监督等方面为脱贫攻坚护航,同时通过设立法律顾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入户化解群众纠纷等,优化检察院法律服务举措,抓好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重点帮助群众解决劳务合同,土地确权,未成年人,老年人赡养等方面的问题。2020年,福泉市人民检察院为加强三江村基础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化解矛盾和依法治理基层的能力,形成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基层管理模式。检察长岑小明多次到三江村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强调基层党组织领导和党员代表先锋模范作用,资助三江村21700元打造三组两榜一规一训和家风家训,做好乡村治理工作,克服等靠要思想。驻村干警同村支“两委”相互协作,带头处理群众纠纷,站在群众利益角度,真心真意维护群众利益,入户耐心引导群众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通过和群众讲法律,讲政策,讲感情,协调双方各自利益,找到最佳解决办法,化解群众纠纷10余起。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激发群众脱贫攻坚内生动力。 2020年9月10日,福检驻村干警利用下队发放农药之际,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虚假诉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