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专项资金第二督查组到福泉市督查
10月23日,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谌毅业带队到福泉市开展省级能源专项资金兑现情况督查。州委常委、副州长马云飞,省、州相关部门负责人,福泉市、瓮安县、荔波县、平塘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督查。 当天,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福泉太平煤矿、国家能源集团都匀发电有限公司、福泉鸿达煤矿等企业,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企业能源专项资金实际拨付情况,并对企业未拨付资金现场督导相关部门加快拨付进度,确保企业生产稳定有序。 汇报会上,督察组听取了黔南州能源专项资金拨付情况汇报,福泉市、瓮安县、荔波县、平塘县相关负责人分别就本县(市)的能源专项资金拨付情况作了汇报。 会上,督察组要求,要加强州、县两级财政资金调配,加大煤炭基础能源专项资金配套,迅速落实兑现各项项目资金,按照“一项目、一专班”原则“定人员、定时限、定措施”倒排期限督促落实,确保11月中旬各项资金按时拨付到企业。要加强项目***,州、县两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调度、***督促落实项目进度及质量,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生产根基,确保煤炭行业安全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