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安顺煤矿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机械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阶段公示
阜新安顺煤矿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机械化改造项目已委托辽宁蓝源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该项目的建设提出环境保护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阜新安顺煤矿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机械化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阜新市太平区原海州露天矿西南帮;
建设单位:阜新安顺煤矿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项目矿区范围不变,生产能力由15万t/a提高到30万t/a。
二、主要环境影响
井下采区、煤堆场、煤矸石场产生的粉尘;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涌水;开采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煤矸石。
三、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井下采区产生的粉尘采用喷雾洒水,煤堆场、煤矸石场产生的粉尘采用洒水抑尘,从而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
(2)废水: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涌水,用于井下凿岩、灌浆、消尘等,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开采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保持门窗关闭状态,加强管理及厂区厂界绿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均用于基建、铺路或外售。
四、环评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地方政策和规划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拟选址建设合理可行。
五、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请联系环评单位,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公众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查询报告书简本。
六、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具体形式、起止时间
调查范围为项目周围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收集对本项目选址及污染防治措施意见。公众可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咨询或打电话、发送邮件等方式参与,公众意见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七、公众联系反馈方式
建设单位:阜新安顺煤矿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太平区原海州露天矿西南帮
联系人:***海
联系电话:153****5055
环评单位:辽宁蓝源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一段97-2
联系人:孙工
电话:139****0860
E-mail:753386913@qq.com
阜新安顺煤矿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