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法情相济整脏治乱
-召开新泉路人行道整治座谈会 座谈会上,汤德权副大队长就为何搬迁进行了说明,阐明搬迁是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不是针对任何群体和任何人的行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城市管理,依法进行, 夜市搬迁更是有法可依。业主和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立的, 而是一个和谐的共体, 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载体, 合理的归行划市,都是为了城市的规范和繁荣,请业主给予支持和理解。 座谈会上,对搬迁工作还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星期一到星期天, 白天不允许在新泉路(大十字至洒金路)两边摆摊设点,18点以后方可进场进行经营,违反者将按照城市占道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一直到新的经营场所投入使用方才全部取缔。二是部分星期天白天进行经营的业主,必须统一到建设路进行经营,不得在其他地方私自摆摊设点,一经出现从严处罚。 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解释,业主们较为同意城管部门的意见,并愿意支持城管的工作。此次座谈会,取得了圆满的成效。
针对我市金山办事处新泉路严管街存在夜市摊点长期占道经营,造成行人拥挤、道路堵塞的问题,市民反映强烈,市领导也高度重视。为给群众营造一个宽松的通行环境,市整治办和我队通过多次考察和调研,决定对新泉路夜市摊点进行搬迁。为解决这一问题, 6月4日,市城管大队组织相关人员和夜市摊点部分业主代表进行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