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改气后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建议的办复结果
建议人: 张文汉
建议编号:【2016】第98号
建议主要内容:
2015年11月,明廉功能区新汉城社区59-3号楼后做为沈阳环保局推行煤改汽供暖的第一批试点单位,成功实现煤改燃气,现在经过体验效果非常好,温度很高,居民很满意,但现在本社区只有16栋楼受益,没有普及,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宣传,积极推广。
承办单位: 皇姑区房产局
经办人姓名: 侯建民
联系方式: 86056278
主要办复情况:
您关于《煤改气后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皇姑区供热办非常重视,暖房工程的总体思路也是希望通过暖房工程,减少小锅炉等使用煤矿等重污染的发热,来改变我国北方地区的能源结构,主要是应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减少污染。
您提到的煤改气供暖的试点单位,该环保锅炉运行以来受到社会上各级部门的好评,周边居住的百姓也对该锅炉的运行和温度达标等情况十分满意。我办也对该环保锅炉进行了宣传,并向区内各个供暖企业推广。但由于该锅炉的造价,运行等相关成本较高,尤其是用水用电等方面,各供暖企业考虑到成本较高等问题,实施推广较困难。我办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
代表意见:满意
办复日期: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