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开展新法实施宣讲活动
新《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已成为我国现行行政法律中最严格的一部专业领域行政法。为提高省、州驻泉企业的环保意识,充分宣传新《环保法》的有关规定和特点,减少企业环境污染物的排放,促进福泉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打造“绿色磷都宜居福泉”。在市委、政府的统筹部署下,由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牵头,市检察院、市法制办、市环保局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新环保法实施宣讲团对驻泉大型企业开展法制巡回宣讲活动。 多层面宣传新法。法律顾问团成员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行政执法程序,并就新环保法出台背景、新法亮点及环保部出台的4配套办法进行讲解,市检察院强调国家对环保法庭的设置目的及违法排放企业导致的法律后果,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人员讲解法律救济解决途径、企业如何适应新环保法。 内容贴近生活。宣讲内容丰富,有效地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新环保法内容联系起来,重点内容都是企业及工人们关心的问题,宣讲词语不带官腔,都是通俗易懂的家常话,举例都是企业、工人知晓的真实案例。 宣讲方式多样。宣讲以“PPT”课题宣讲为主,同时发放宣讲资料、举案说法,现场解答问题,宣讲气氛活跃,拉近了党群、干群和政工之间的关系。 宣讲效果明显。***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召开后,依法治国成为了当前热点问题,新《环保法》秉承依法治国理念成为最严行政法律,环保部门的4个配套办法改变了以往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有效阻止违法企业继续实施违法行为,大大提高了对环保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让违法企业寸步难行,使企业不愿违法、更不敢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