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农发〔2023〕27号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北流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2023年玉林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4日
2023年北流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58号)《玉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玉林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玉市农发〔2023〕34号)文件精神和玉林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2023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水平,推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绿色农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紧密结合,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延链条、提效益”的工作思路,重点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完善收储运体系,强化加工处理技术支撑,发展秸秆高质高效利用产业,建立政府、企业、农民合作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有力补齐秸秆离田收储短板、提高秸秆加工利用水平、打造秸秆规模高效利用亮点,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行动目标
依托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探索开展秸秆集中收集处理利用试点,总结、提炼和进一步推进秸秆集中收储、加工处理、多元利用高效模式,秸秆集中收储运体系进一步健全,加工处理技术进一步完善,多元化利用途径进一步拓宽,利用产业效益进一步提升,综合利用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2023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其中离田部分占全市秸秆利用总量达28%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补齐秸秆离田收储短板。加强秸秆收储队伍建设,根据不同地形地貌,选择适宜方式开展秸秆规模离田作业,推广机械和人工收集相结合模式,提高秸秆离田效率,扩大秸秆离田收储覆盖面,努力实现秸秆资源应收尽收。在水稻种植面积较大区域,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秸秆收储站(点),视具体情况建立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发展田间收集点、临时堆放转运点等,形成“市(县)有综合利用龙头企业,镇有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村有固定秸秆收储网点”的收储运网络。探索建立“秸秆收储主体+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发展秸秆处理经纪人、订单式收购等延伸秸秆收储触手、消灭收储死角,提升县域秸秆离田收储能力。2023年培育年秸秆收储规模达千吨以上的主体3家以上。
(二)提高秸秆加工利用水平。加大对本地秸秆资源化利用成熟模式技术的总结提炼力度,形成不同区域、不同时节、不同作物的秸秆资源化利用模式和技术体系,同时,加强技术创新,推进传统加工利用方式和新兴加工利用方式同步发展。重点围绕水稻秸秆发展有机肥和食用菌基质生产、揉搓丝生产养殖饲料等,加快推进秸秆加工处理水平转型升级,力争实现秸秆加工利用规模化、产业化、高效益发展。2023年培育发展年秸秆加工利用量万吨以上的主体1家。
(三)打造秸秆规模高效利用亮点。立足地方优势产业,将秸秆综合利用与牛羊规模化养殖、食用菌种植、生物质发电、有机肥生产等产业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能人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中的优势,打造一批集秸秆收储、加工、利用于一体的中高端企业,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因地制宜推动秸秆利用传统产业、延伸优势产业、扶持新兴产业,建设年秸秆利用规模达千吨以上的主体3家以上。发挥主体带动作用,推广“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十农户”等联农带农模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质效从企业到农户均实现显著提升。打造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模式2套,建设展示基地3个,示范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及成果,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提档升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把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任务要求,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
(二)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凝聚专家力量,为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政策制定、任务落实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技术推广和相关规程编制等提供技术支撑,督导推进年度任务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本地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科普宣传。要立足地方实际,积极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核心示范区、展示基地等,分层次、分环节、分对象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强化示范带动,引领提升各地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四)强化督导考核。加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将项目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在自治区和玉林市级督查基础上,我市不定期进行现场调研、督导,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镇进行督促约谈并限期整改。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北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4日印发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