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铁山港区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
铁山港区农民工朋友们:
你们好!202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在此,我谨代表铁山港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向你们及你们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
过去的一年,感谢你们用辛勤的汗水和不懈的努力,为铁山港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你们带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阔别故土,离别亲人,靠勤劳双手和聪明才智为铁山港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我们衷心希望你们的艰辛付出能得到美好的回报。工资报酬是你们维持生活和家庭幸福的基本需要,是你们最关心的核心权益,请务必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此,我们给铁山港区农民工朋友们提个醒:
一要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通过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与直接具备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有工商营业执照)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这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效证据。千万不要与自然人身份的“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
二要妥善保存证据。工作时,应弄清楚用人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法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工资待遇等。在工程建设领域工作的,要清楚所在工地的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企业名称、项目(劳务)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如发生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或发现有被拖欠工资的隐患,应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关证件及劳动合同、上岗证、出入证、考勤表、结算单、工资表(欠条)等证据,以防日后追要工资没有凭据。要记住“包工头”与带班长没有工资发放权,因此与“包工头”或带班长的报酬结算记录单必须经过劳务公司或工程项目部确认。
三要及时投诉维权。当发生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时,要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可向用人单位相关部门提出诉求,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也可向当地工会组织寻求帮助,请其帮助你们与用人单位协商;在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要及时向铁山港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并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投诉。不要轻信“包工头”的口头承诺或出具的任何承诺性质的工资欠条,拖欠时间越久越不利于追回你们的工资。一旦超过法定时效,便丧失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佳时机。
四要依法理性维权。不要以爬塔吊、爬楼顶、封门堵路、围堵政府部门等违法行为追要工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更不得以追要工资名义帮助施工企业或包工头讨要工程款,这种行为是非法的。对采取非法手段追要工资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会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将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你们一旦遇到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铁山港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并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工程建设领域凡涉及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可向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好农民工的核心权益和最大关切,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将一如既往,不忘初心,牢记为人民谋幸福的使命,做好此项工作。
最后,衷心祝愿铁山港区农民工朋友们工作平安顺利、家庭幸福美满!
铁山港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铁山港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吴志全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