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财政局关于对钟山县水利局优化营商政府采购专项实施政策监督检查结论的函
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工作,根据《2022年贺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22〕82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2年10月13日对钟山县水利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检查组严格履行规定的检查程序,认真查阅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并得到了贵单位的支持与配合,检查工作顺利完成。现作如下检查结论: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项目名称: 钟山县珊瑚镇新民村委新民村人饮工程(项目编号:HZZC2022-C2-220124-ZDYR),项目预算金额224.18万元,项目成交金额2238712.3元;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广西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落实政策情况
1. 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日期:2022年3月18日,招标公告日期:2022年6月23日,中标公告日期:2022年7月4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7月5日;发布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7月12日;采购单位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单位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2. 采购人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
3. 该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管理,对参与政府采购的小型、微型企业依法提供真实《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其产品的价格在评审时给予10%的价格扣除。
二、检查结论
该项目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2022年钟山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相关规定。
今后,贵单位要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要求,切实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政府采购活动和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开创钟山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新局面。
钟山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18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