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容县黎村镇振新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容发改审批〔2021〕123 号
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容县黎村镇振新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容县黎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容县黎村镇振新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20-450921-89-01-048912
二、项目业主:容县黎村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址:容县黎村镇振新村寨脚队木鳖埌。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在原有的1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基础上扩建第2至第3层,扩建建筑面积500.92平方米;新建1栋地上1层的附属用房,占地面积114.24平方米,建筑面积129.3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装修工程、舞台、文化墙、绿化、美化、亮化及其他风貌改造工程等。
五、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9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村级自筹。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政府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自存(2)
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1日印发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