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办发〔2018〕78号)关于印发南丹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丹政办发〔2018〕78号)《关于印发南丹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8〕39号)、《河池市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8年第15期)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基本框架和内容
(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打击成品油经营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劣成品油等违法犯罪,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健全依法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持续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二)整治重点。一是取缔无照无证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未获得安全监管部门许可,未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擅自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点,一律予以取缔。二是取缔无照无证无牌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辆。对未获得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证》的流动销售成品油和非法运输危险品的流动车辆,一律予以取缔。三是查处证照不齐、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对已取得部分证照但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责令停止营业,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四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行为。对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及掺杂造假、以次充好、价格违法等行为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经营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是严厉打击不按期供应普通柴油质量升级情况。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加油站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50ppm的普通柴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供应含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全力确保清洁油品在我县如期供应。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全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南丹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下设南丹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由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打假办)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并督促、协调、检查、指导全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工作组成员单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商质监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安监局、环保局、运管局、税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物价局、财政局、南丹公路局、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中石化南丹分公司、中石油南丹金丹加油站等单位组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工作组成员单位要指定政治觉悟高、认真负责的人员负责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所指定负责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的工作人员平时在原单位上班,因工作组工作需要,可随时抽调参加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务必树立大局观念,服从安排,协同配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每年由县打假办组织牵头,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部门职能职责,认真加以整顿治理。为保证专项整治效果,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立体化”打击体系。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日常监管,主动开展本部门执法检查。要加强配合和协作,及时互通案件信息和线索,凝聚合力,联合执法,重拳出击,铲除违法犯罪产业链条,严厉打击一切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在打击过程中,要严格保密信息。参加专项整治行动的人员要遵守保密规定,严禁将行动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泄露给整治对象,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同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机关要加强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巡查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必须执行平时巡查与整治工作相结合,形成露头必打、反弹必治的长效管理机制,使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失去生存空间,没有立足之地。
(四)做好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自媒体资源,多渠道营造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成品油市场整治的重大意义,加大成品油市场管理等法律法规、专项行动打击成效的宣传力度,扩大舆论压力,震慑违法经营行为。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0778—7232514、举报电子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有利于专项整治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12369”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和“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等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并做好有关咨询解答服务,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五)加强督查,狠抓工作落实。县打假办要做好全县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于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连同《河池市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详见***2)报送市打假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数量分配情况(***1),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排查治理和违法查处、关闭取缔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整治工作中走过场、出工不出力、问题严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