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城镇职工医保最高赔付总额可超20万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参保人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与补充医疗保险赔付额合计达到20万元以上。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我市城镇职工参保人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人每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万元。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年度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至规定赔付额以内的,由商业保险公司给予报销85%,个人自付15%,跨年度住院的按出院年度计算大额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赔付额为15万元以上(具体赔付额以市医保经办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的商业保险合同为准),与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合计为20万元以上。
我市还大幅度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基本医疗费用,属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80%,个人自付20%;属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85%,个人自付15%.对特殊病种(只限恶性***透析疗法、器官移植)的医疗费用给予特别照顾,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自付5%.此外,我市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生育保险待遇也进行调整。从今年1月开始,凡是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实行定额补助,阴式生育补助1000元,剖宫产补助2500元,计划生育手术定额补助按原规定执行。病理引产和妊娠、分娩并发症住院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编辑:李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