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严防适龄儿童失学辍学
金城江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在加强“控辍保学”方面持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严防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2020年取得了控辍保学“双清零”成果,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依法控辍保学
出台控辍保学系列文件,明确家长或监护人职责,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学生,党委政府、学校、扶贫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劝返,对经三次以上(含三次)劝返仍不返校的,由当地政府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由区法院和司法部门送达《司法督促复学通知书》,要求监护人限期送辍学学生返校学习。对极度厌学,经多方联合多次劝返仍不愿返校的,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规定,按程序要求,给予这些学生办理政策性休学,并继续开展劝返工作。
二、多措并举推进控辍保学
(一)加强学校学籍管理,做好动态监测控辍。安排专人负责区级学籍系统和控辍保学监测系统管理,并负责指导各校学籍管理员对校级学籍系统和控辍保学监测系统进行管理,及时处理有关学籍问题,尤其是辍学劝返销账问题,确保人籍一致。
(二)加强学生家长教育,增强家长教育意识。通过家长会、宣传标语、***劝返、送达行政督学和司法督学文书、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对家长进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家长法制教育意识。我区原辍学学生家长均履行了法定监护责任,配合开展劝返工作和办理政策性休学。
(三)加强司法劝返工作,增强控辍保学劝返力度。出台《金城江区控辍保学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和司法督促复学机制实施方案》,并结合控辍保学工作实际,开展控辍保学行政督促复学和司法督促复学工作。
(四)建立扶贫助学机制,确保贫困学生全部入学。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营养改善计划等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做到建档立卡贫困生享受资助政策全覆盖,确保全区适龄义务教育贫困学生无一因贫失学辍学。
(五)确保职教兜底到位,实施初中渗透职业教育。对不愿意参加中考或有辍学苗头的初中学生,学校均进行职业渗透教育,由教育局成职办指导,落实中职送生工作。近年来我区每年中职送生完成率均达到计划的100%。
三、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一)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我区每月均比对学籍系统、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在校生信息,及时更正补充错漏信息,及时查实残疾人信息系统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情况,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在校生信息一致。
(二)建立辍学报告制度。按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要求,严格落实“控辍保学”日报制度,及时掌握本区学生辍学情况,及时落实“双线四包”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并报市教育局统一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三)建立行政和司法督促复学机制。出台《金城江区控辍保学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和司法督促复学机制实施方案》,对辍学学生及时开展行政督促复学和司法督促复学工作。行政督促复学,乡镇政府接到学校报告学生辍学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政府干部、村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有关人员***劝返。对拒不送子女上学的家长给予批评教育,发放劝返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行政督促复学后,家长仍不按时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乡镇政府应提请当地法院和司法部门实施司法督促复学。由法院和司法部门依法发放司法文书,敦促家长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入学联控联保机制。出台《金城江区控辍保学(2018—2020年)工作方案》(金政办发〔2018〕52号),各乡镇村根据本方案制定控辍保学方案,并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履行控辍保学职责。公安、民政、司法、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联防联控形成合力,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五)建立复学学生安置机制。出台《河池市金城江区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安置稳定工作方案》(金脱指办发〔2018〕37号),根据学生返校复学情况,从课业负担、心理健康、生活资助等方面开展帮扶、辅导、关爱等工作,确保复学学生留得住,安心学习。对于年龄偏大、辍学时间长的初中生,可根据学生意愿,安排到职业学校就读,学习就业技术,增强就业能力。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