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5号代表议案的决定
(2012年7月27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文晴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南宁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的议案》(第85号)的调查报告和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将该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在“十二五”期间,建设南宁市第二福利院,作为我市综合性的养老机构,以缓解我市老年人口不断增多与养老机构建设滞后这一突出矛盾。市人民政府要将执行本决定的情况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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