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朔州市朔城区委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朔城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依据《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中共朔州市委办公厅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5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市环委会《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的通知》(朔环委办发〔2018〕5号)和《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20年11月1日-30日,我区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22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一、整改任务:
督察期间,从抽查的加油站运营管理情况中,发现职能部门对加油站监管不到位。油品的入、出渠道台账不规范。
二、整改目标:
加大车用油市场监管,确保油品质量达国Ⅴ标准。
三、完成情况:
2018年2月26日,区商务粮食局组织召开“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油品质量”工作会议。共排查社会加油站20家、其中运营16座、中石化加油站30座全部下达责令整改书。中石油、中化石2家加油站有销售记录但台帐不规范,已下达责令整改书。
四、验收意见
经区委、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自验,认为该整改任务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达到销号要求,可以销号。
2020年12月1日